11月29日上午,在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,襄陽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《襄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獲高票通過。這是襄陽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十四部地方性法規(guī),《條例》預計于明年初正式施行。
《條例》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(tài)文明思想和海綿城市理念,立足于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麗宜居韌性城市的新期盼,是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重要遵循和依據(jù)。
《條例》共六章三十三條,規(guī)定了總則、規(guī)劃與建設、運行與維護、保障與監(jiān)督、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個方面的內容,重點圍繞系統(tǒng)化、全域化、規(guī)范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謀篇布局?!稐l例》立足襄陽“一江碧水穿城過,十里青山半入城”的獨特風貌和“山水洲城”和諧共生的良好自然本底與山水形勢,針對性地制定了相關條款,力求體現(xiàn)地域特色?!稐l例》進一步健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機制,明確了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,進一步強化海綿城市規(guī)劃建設管控,明確了海綿城市從規(guī)劃、設計到建設的全過程管理程序,進一步規(guī)范海綿城市設施運行維護,厘清了各類海綿城市設施的運行維護責任人及其管理責任;進一步強化海綿城市建設保障和監(jiān)督,多舉措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保障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