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開展2019年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
鄂建辦〔2019〕145號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(qū)住建局(房管局):
根據《湖北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2019年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月活動方案>的通知》(鄂處非辦函〔2019〕22號),定于2019年5月在全省房地產領域開展以“攜手筑網·同防同治”為主題的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月活動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明確宣傳重點
各地要按照《關于開展全省房地產領域金融風險隱患大排查的通知》(鄂建辦〔2019〕107號)要求,將宣傳教育與風險排查緊密結合,圍繞房地產行業(yè)易發(fā)生非法集資和金融風險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和重點部位開展宣傳教育,增強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。包括:以房地產開發(fā)建設或預售房屋的名義非法集資,以分割拆零銷售、返本銷售、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資,以房屋租賃的名義超范圍向社會公眾開展吸收和發(fā)放資金業(yè)務,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房地產金融業(yè)務為名義的非法集資等。
二、制定宣傳方案
各地要按照省處非辦的要求,在5月份廣泛開展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,把5月18日定為房地產行業(yè)“主題宣傳日”,制定宣傳月、宣傳日活動方案,認真組織實施,形成集中宣傳效應,引導樹立“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、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”的理念。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,制定防范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年度宣傳教育工作方案,落實好每年5月為集中宣傳月、每季度第5周為集中宣傳周、每月度第5日為集中宣傳日的要求,做到月度有重點、季度有亮點、年度有成效。
三、創(chuàng)新宣傳形式
各地要印制《房地產行業(yè)非法集資宣傳手冊》,在商品房銷售現場、政務服務大廳、小區(qū)樓棟口等公共場所進行發(fā)放。通過電視、廣播、報紙、融媒體、短信等載體廣泛宣傳,每年要制作融媒體(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)宣傳資料2條以上,宣傳月期間制作1條以上。采取集中約談、行業(yè)培訓、入戶宣傳等多種方式,對部分房地產行業(yè)非法集資典型案例進行報道,著力宣傳非法集資的各類表現形式,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。
四、按期報送情況
各市(州)要加強對所轄縣(市、區(qū))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,明確專班專人負責,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。宣傳教育月結束后,各市(州)要及時收集活動開展的文字和圖像資料,將宣傳教育月工作總結、活動統(tǒng)計表(附件1)于6月6日前報送省廳房地產市場監(jiān)管處。
聯系人:劉雪峰、舒適
電話:027-68873048,027-68873392
電子郵箱:36550862@qq.com
附件: 2019年房地產領域防范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宣傳教育月活動情況統(tǒng)計表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辦公室
2019年5月8日